第112节
  只是那时候,谁都没有想到, 郑维说的带外婆回来,竟是落叶归根。
  自那日之后,陆老夫人每日都在期盼着和老姐妹重逢, 而苏彤和陆一诚的成衣专卖店, 也在如火如荼进行中。
  她继续她饰品店的收尾工作, 他做着他服装实体店的计划安排。
  毛线饰品店即将结业,一些闲暇之余喜欢来店里做手工饰品的年轻人,对全市唯一一家这样的饰品店不再营业, 还是很不舍。这点倒是出乎苏彤意料。
  在毛线手工饰品店在结业的前两天,恰逢休息日,很多年轻人都跑来做最后的体验。
  苏彤这个老板娘, 也算体验了一把结束前的忙碌。
  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心灵手巧, 很快给自己做好了两个小饰品。
  她颇不舍扫视了圈, 看着已经空了大半的货架, 有些不舍,一时情难自禁,对苏彤说:“老板娘,我真的很喜欢你们饰品店,怎么突然不开了呢?”
  想做的事, 抛开赚不赚钱不论,能别人喜欢和认可, 都是让人开心的。
  这还是苏彤开店这么久,第一个客人如此情真意切对她说喜欢她的饰品店。之前也不是没人表达过喜爱,但那种喜爱是觉得新奇,是被新鲜事物的一时吸引。和这个姑娘不一样,这个姑娘满脸都是不舍,让苏彤相信,自己的饰品店肯定是陪她度过了一段温柔的时光。
  而且苏彤也记得这个姑娘,虽然每次来买的东西都不多,最多的时候不过花个一两块钱。但每次来,都不是直接挑了成品就走,而是坐下来,很有耐心花个半个小时一个小时,自己给自己做一两样喜欢的东西。过程极为沉浸和享受。
  她开饰品店,初衷也是想给喜欢这个的一个小天地,让在人世间忙碌的人一个可以暂时忘记烦恼和疲惫的小天地。
  不过这时候的人吧,大多数都充满干劲,很少后世看到的那样,□□还在奋斗,精神已经淡淡死去。
  所以她这家饰品店,在这个时代并不那么合时宜。
  苏彤看着小姑娘,也不能和她解释的太深奥,只好说:“我也很喜欢我的饰品店,不过呢,和你我一样喜欢的人太少啦。”
  小姑娘垮下脸,她常来,其实也看到了。而且小饰品卖的便宜,一天可能也卖不了多少钱。
  一家这么大的店,还开在这么繁华的商业街,成本肯定不低,经营不下去也正常,她真是问了个很笨很笨的问题。
  只是饰品店不开了,她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休闲地方了。
  苏彤其实早就好奇,她这个年纪按理说应该正在读书,又或者已经工作了,怎么会经常来逛饰品店呢?
  可这个问题是个人隐私,也不好随便问。
  今日小姑娘主动聊起,苏彤便浅浅带了下这个问题。
  小姑娘有些不好意思,微垂着头说:“我没考上高中,也没考上中专,再加上身体不是很好,我爸就说让我在家待一两年,等成年了,看能不能托关系让我进国营厂上班。”
  小姑娘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眼神清澈,透露的全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迷茫。
  等待的日子总是格外漫长,在小姑娘这一段慌乱的青春岁月里,苏彤的饰品店给了她一温暖的角落。
  听到小姑娘在期盼着去国营厂上班,想到了那个曾经的自己。
  刚来这世界那会,她不就是想着等中专毕业,国家安排一份工作,混吃等死的吗?
  才过去多久,她的心境竟然全变了。
  苏彤是知道的,现在很多国营厂根本就是半死不活熬着,再过几年,国家大刀阔斧改革,很多本以为自己捧着铁饭碗的人,一夜之间碗摔了个稀巴烂,生活陷入了极大的困苦和迷茫中。
  那时候,眼前这个小姑娘不过二十出头,正是大好年华。
  苏彤看着,十分不忍,多嘴提了句:“其实也不一定要进国营厂上班才是好的,现在私人厂机会也很多。”
  店员小妹本来在默默收拾着挂件的,听到这话也接过道:“可不是,我觉得给老板娘打工就挺好的。”
  说完,有些稚嫩的笑脸,扬起大大的笑容,任谁看了都不叹一句年轻人真是朝气蓬勃。
  苏彤笑她:“你这个傻小妹,你倒是说说,给我打工,什么个好法。”
  店员小妹,真的就叫小妹,朱小妹。
  朱小妹想也没想,说:“你说今天中午要带我去吃猪脚饭呢,这不就是好。”
  苏彤被逗笑了:“一碗猪脚饭就让你觉得老板娘很好,你傻不傻。”
  傻小妹要是给资本家打工,那妥妥地是心甘情愿被剥削。不过这样想法简单也好,俗话说傻人有傻福,不是没道理的。
  朱小妹可不这么认为:“我才不傻,我可清楚了,老板娘带我去吃的都是好吃的。”
  苏彤不和她辩,这铁一样的事实,没什么好辩。
  小姑娘怯怯看着她们两人,其实主要是看店员小妹。
  她其实也早发现了,每次来,店员小妹都是开开心心在干活,一点也没有父亲下班回来时的那种疲惫。
  或者,也许,她也可以先找一份自己想干的工作试试?
  出了饰品店,小姑娘拿着自己刚做的两个小饰品,心不在焉在街上逛着,脑海里还在想着刚才在店里突然蹦出来的想法。
  这样无所事事等待的日子,她真的有些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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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最后一个客人离开后,苏彤正准备关店一小时,带朱小妹去吃猪脚饭。
  就在这时候,陆一诚来了。
  朱小妹脸上闪过迷茫,老板娘的爱人过来了,她是不是不能一起去吃猪脚饭了?
  谁知道苏彤短暂意外后,却是对陆一诚笑道:“我们正准备去吃猪脚饭,要不要一起?”
  猪脚饭……陆一诚面不改色的之下,内心其实也是掀起了几分波澜的。
  不是他对猪脚有什么歧视,但这东西却是很少出现在平常饭桌上。想到猪脚饭,他就想到了肥腻。
  不过阿彤想吃,他就姑且一起去尝尝吧。
  苏彤带着两人,来到商业街后面一条小巷子里,显然新开业不久,就卖猪脚饭的小铺子。
  坐下后,苏彤告诉他们:“别看现在客人不多,可有句话叫酒香不怕巷子深,等过些日子打出名堂了,我们再来就未必有位置了。”
  只卖猪脚饭,老板也不用问他们想吃什么,只问大份还是小份。
  苏彤问其他两人,朱小妹不懂,出来吃东西从来都是听她的。
  陆一诚并不是很饿,再想到猪脚这么油腻,还是选了小份。
  苏彤看出他多少有些顾忌,贼兮兮笑了笑,心道,一会可别吃得比她还多。
  她朝老板挥了挥手:“要三分小的猪脚饭,再上一碟纯猪脚。”
  “好咧。”老板应下,开始有条不紊干活。
  从冒着热气的锅里捞出一大只猪脚,舞着菜刀剁剁剁,很快就把半只猪脚切成片片均匀的肉片。
  盖在大碗白米饭上,淋上卤汁,看着就可口诱人。
  三碗猪脚饭端上桌,老板又麻利把剩下的半只猪脚剁了。
  苏彤额外要的一盘纯猪脚也端上来了,迫不及待拿起筷子开吃。
  这间猪脚饭店,也是她某日中午闲逛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还没吃,只看着那卤得极诱人的猪脚,就让她想起了曾经很喜欢吃的隆□□脚饭。
  那家饭店,曾经支撑她熬过了一个很漫长的失业期。
  也许是因为这个,她对猪脚饭有着一种莫名的感情。
  它不是什么高端食材,却不失美味营养。
  它难登大雅之堂,却是繁华喧嚣的都市里,许多许多普通人的美味佳肴。
  多少在异乡打工的普通人,都曾被一碗猪脚饭温暖。
  猪脚饭,就像饥饿年代那可以裹腹的大番薯,是普通人人生低谷里的那道光。
  于是那天,哪怕已经吃过午饭,她也还是进店坐下。
  吃了第一口,她想法就变了。这是天意,老天爷让她来此吃如此人间美味。
  她承认,什么难登大雅之堂,什么普通人的口粮,都是虚的,上辈子她能在失业期天天吃无非是因为它是自己能负担的起的范围内最好吃的。
  猪脚饭,它就是最配的。
  她虽然吃着东西眼睛也一直留意着陆一诚,想看看他一会吃进嘴是什么反应。
  陆一诚哪可能没注意到妻子的注视,心里想笑,淡定吃了第一口。
  原本淡定的脸,快速闪过惊奇。
  他错了,就不应该去怀疑吃货妻子的口味的。就她那张嘴,但凡有那么点不好吃的东西,都别想她吃第二口,更别说第二回。
  这猪脚饭,毫不夸张的说,出乎他意料的好吃。
  于是,他又夹了一大片进嘴。
  苏彤终于可以开始打趣他了,笑眯眯问:“怎样?好不好吃?”
  陆一诚老实点了点头,非常好吃,并且也认同妻子刚进来时说的话,等这家店卖出名堂了,以后想吃估计也难了。
  “在刚听到吃猪脚饭的时候,是不是有些抵触?现在是不是打脸了?”
  陆一诚笑了笑,柔声和妻子说:“阿彤,夫妻间无需把话说得那么尽。一会吃完饭,我和你去车里拿给你的礼物。”
  “你说的对,夫妻之间,讲究的是心有灵犀。”不说这个了,她巴巴看着他,问:“你给我带了什么礼物?”
  “一会就知道了。”陆一诚卖起关子,本来是想给她个惊喜的,唉,都因这一口猪脚饭。
  每个人都把自己碗中的饭和猪脚吃的干干净净,就连那盘纯猪脚也是一片不胜。
  朱小妹意犹未尽,如果不是已经吃太饱了,她真想就买只猪蹄啃啃。
  “老板娘,你真的好会好会发现好吃的。”朱小妹满足夸赞,这话频繁的,几乎都要成为她的口头禅了。
  苏彤有些得意,也许这就是身为吃货的嗅觉吧。
  吃过午饭,朱小妹回了店里,苏彤则和陆一诚去拿自己的礼物,顺便散散步。
  路上慢悠悠走着,苏彤也有机会问,他中午怎么突然过来了。
  “来看看你的饰品店收尾工作进展到哪一步了。”这话有点伤感呢,陆一诚看了看妻子。
  她并没有露出半点伤感,相反地,双眸还突然迸发出神采,和他说起上午的事。
  “今天有个经常来的小姑娘过来,我们简单聊了会。”
  “嗯?”
  “我的手工饰品店虽然没能赚钱,也没能走太远,不过也是在极少数喜欢手工的人心里留下了一抹印记的。”
  这就够啦,也是很大的满足。她相信那个小姑娘,在以后的人生里,都会记得在她饰品店做手工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