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年龄差 第70节
  陆忱说:小叔叔,我好不容易拼好的。上班都迟到了。
  小刺猬几乎都能想象到,这只狡猾的大狗,正隔着屏幕对他装可怜,低眉顺眼仿佛自己才是受害者。
  但实际上被拆的却是他的城堡。
  宁晃被气得头顶冒烟,凶巴巴就要骂街,屏幕敲得咚咚响:陆忱,你员工知道他们老板不干正事在做这个?
  陆忱说,在我发了微博之后,他们应该都知道了。
  小刺猬气得呲牙咧嘴。
  给他发语音,说你死定了陆忱,今晚别回家了。
  那边输入了半天。
  陆忱却说:小叔叔,要不要晚上一起去买个新花瓶。
  那么多花,一只花瓶也装不下。
  轻飘飘就把他发的脾气带过去了。
  宁晃一拳打在棉花上。
  点开陆忱微博,气哼哼地看了半天。
  发现连背景墙都变成了那一束香槟玫瑰,不自觉地眉眼舒展。
  回了一个,好。
  165.
  陆忱的微博下面有人悄悄讨论。
  “香槟玫瑰……是我想多了吗?”
  “+1,我也想到了,最出名的就是那谁了吧……”
  “这又是直男陆总追星的把戏吗?”
  陆忱心头慢慢一动,点了进去,是一个剪辑视频,标题是,男神与香槟玫瑰的不解之缘。
  大约都是小叔叔二十七八岁以后,采访的问题也都是常规的,问喜欢的音乐、喜欢的旅游地点,喜欢做的事情。
  宁晃除了喜欢音乐之外,兴趣变得很快,对这种采访大都是随口说的,次次年年都不一样。
  今年喜欢泡温泉,明年就喜欢去滑雪,后年就说想试一试跳伞。
  只有问他喜欢的花的时候,次次说的都是香槟玫瑰。
  采访人笑着说:“宁老师好像只有这个是一直喜欢的,有什么渊源么。”
  镜头里的人愣了愣,说,没什么渊源,只是一眼看过去,就喜欢上了。
  在郁郁蒸蒸、鲜妍明亮的花丛之间,一眼就看中了的,舒展温柔的色彩。
  一年又一年。
  他的演唱会后台,堆满了这种色彩。
  他转型后写的歌尖锐又冷淡,舞台的风格也大都这般,有色彩便是愁红惨绿,或是冰冷毫无情感的灰白。
  但结束以后,接过的花,总是最温暖柔和的色彩。
  他曾经接过这一束玫瑰,轻轻亲吻花蕊,勾起一抹罕见温柔的笑意。
  唱到疲累的声音轻轻说,谢谢。
  惊起台下一片又一片地叫喊。
  只是没人知道,他那时也坐在台下。
  衣着体面,眉目清俊,却在微笑着想象宁晃亲吻的并非花蕊,而是自己。
  那是痴迷一般的渴慕与贪恋。
  他无法在日光下触碰他,便对那零星的接触和过往格外悭吝。
  他和小叔叔的故事,外人只准看一点点。
  任由他们胡乱猜测,也永远看不到全貌的一点点。
  但又有什么在松动,在软酥酥地膨胀生长。
  他又看了看那一束玫瑰,在评论里发了个:@宁荒
  两分钟以后。
  小刺猬勉为其难给他点了个赞。
  166.
  宁晃是变了装去的,结果见了面的时候,才发现陆忱的打扮跟往常不大一样。
  淡黄色的v领卫衣,内搭了撞色的蓝色格子衬衫,牛仔裤,白球鞋。
  ——跟学生简直没什么两样。
  乖巧温柔的大男生。
  这一套还是他二十七岁给陆忱搭的,完完全全就是他的审美和口味。
  除了西装之外,最符合他癖好的打扮。
  震惊宁晃了整整一分钟,半天才看他,说你怎么穿成这样了。
  陆忱就笑了一声:“现在好些狗仔为了拍你,连我都认得了,换一套省得让他们粘上。”
  陆忱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小声问他,说好几年没穿了,还合适吗。
  “……还行。”宁晃试图让自己不要看得目不转睛,一副傻样。
  所以就只是端着淡淡的表情。
  再用战术性审视的目光,从头发丝,看到锁骨胸膛、宽肩窄腰、修长双腿,再到鞋子。
  仿佛要给他的身材评分。
  然后漫不经心地评价:“牛仔裤脚折起来一点,会好看。”
  陆忱就很听话,乖乖蹲下去折起来。
  再站起来,他又说:“过来点。”
  陆忱凑近了。
  他解开陆忱领口的一颗扣子。
  露出一点优雅的脖领。
  他的喉结动了动,终于看得舒舒服服,每一处都满足。
  非常完美。
  完全符合他的癖好。
  小刺猬自以为馋得天衣无缝,就听陆老板慢慢说:“小叔叔,你以前给我搭衣服就是这个眼神。”
  懒洋洋倚在沙发上,慢悠悠,肆无忌惮地打量他。
  勾勾手指,让他凑近了。
  整理好衣服,又把他推远了。
  宁晃越是光明正大,他就越觉得,小叔叔对他没有私心。
  骄傲又光芒万丈的大明星,应该只是在审视他的服装。
  而因此感到脸红心跳的自己。
  才是居心叵测的坏人。
  但现在看来……
  他轻声问:“小叔叔。”
  “嗯?”
  “你是不是喜欢我这样穿?”
  他眼睁睁看着宁晃瞳孔地震,蹬蹬倒退两步,假装自己去看身侧的沙发。
  半晌支支吾吾,说:“也就还行吧。”
  他自己亲手养大打扮的样子,怎么可能不喜欢。
  隔着口罩看不到表情。
  好可惜。
  陆忱心底的坏心眼蠢蠢欲动。
  偏偏又装出一副温柔好人的样子,说,喜欢也没关系,要不要给你抱一下。
  宁晃瞪他一眼,说,滚蛋。
  哪怕挑的是人很少的时间,也还是不可避免有顾客路过。
  无论是职业原因,还是因为多年深埋地下的习惯。
  二十七岁的习惯,就这样延续到了现在。
  他在旁人瞧不见的地方,才会被亲吻,被喜欢,被触碰,被陆忱渴求。
  不算很多,但至少是喜欢他的。
  在他人目光所及之处,
  平淡的一切如常,连手背都不会碰一下。
  他亲近他。
  他亲近他。
  就是这样的关系。
  十八岁的成熟稳重小刺猬想,这样是最好的,省事,方便,也不会横生枝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