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这话可没人敢接,一个个恨不得把脑袋扎到裙摆上。
  老夫人自然也没指着她们说什么,幸好还有个孝顺又贴心的小孙子,也算老怀甚慰!
  *
  简浩并不知道自己无意间又在自家祖母那里刷了一回好感,第二天是六月十五,他照例要搬去安雅长公主府住。
  他还记得平王殿下给他送糯米团子的情谊,于是央着兰心姑姑做了好几样咸甜适中的点心,用篮子装着给秦渊送去。
  这是简小世子第四次翻平王府的墙。
  他怕这些美味的点心再像上次一样被压坏,于是专门找了根软藤绑在篮子上吊下去,自己再往下跳。
  那笨拙的动作,让两边的暗卫双双为他捏了一把汗——不是说简小世子有武艺在身么?完全看不出来啊!
  二管家再次被挟持,战战兢兢地说出了平王殿下的所在,“王、王爷在假山上钓鱼。”
  说完,还尽职尽责地指了指假山的方向,旁边正好有一条近路。
  饶是如此,路痴简还是绕了好大一圈才爬到假山上。
  这时候,平王殿下的鱼已经钓了小半桶——这还是因为把个头小的全扔了回去。
  平王殿下席地而坐,身下是一张十尺见方的毛绒绒的毯子。
  “嘿,原来还你有这爱好!”简浩指了指软乎乎的地毯,毫不客气地扑了过去。
  秦渊没说话,他起初并没有这样的“爱好”,只是因为某个人,才不由自主地注意起了这种毛绒绒的东西。
  简小世子眯着眼睛趴在毯子上,舒服得打了个滚,喉咙里无意识地发出“咕唧咕唧”的声音。
  秦渊不由想起公主府中那只上蹿下跳的小狼崽,似乎,还没有眼前之人一半可爱。
  简浩自娱自乐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此行的目的,“对啦,我今天是来送谢礼的。”说着,便要去找自己的竹篮。
  然而,竹篮呢?
  简小世子睁着一双茫然的眼睛,想啊想,终于想起来,大概……也许……可能……是丢在墙根那边了……
  “那个……”简浩偷偷瞄了秦渊一眼,脑子慢吞吞地转着,打算找一个比较体面的理由跑回去拿。
  秦渊看着小少年窘迫的模样,微不可察地勾了勾嘴角。
  他向着半空打了个响指,下一刻,一道黑影嗖地出现在两人之前,把竹篮放下,又嗖地消失了。
  简浩瞪大眼睛,指着某二消失的方向,惊讶道:“他他他……他是那个‘长在空气里的人’!”
  秦渊看着简浩手指的方向,不由挑了挑眉,这个小家伙竟然能看到暗卫的行动轨迹吗?
  某二躲在密叶中,懊恼地抹把额头的虚汗——明明已经尽力了!
  平王殿下没有回答,简小世子瞬间脑补了无数内容,自以为“窥探到王府秘辛”、“恐怕会被杀人灭口”的简小世子兀自害怕了一会儿,然后选择用好吃的点心讨好秦渊。
  “呐,点心给你吃,刚刚我什么都没看到!”说着,便拿起一块自认为“平王殿下最爱吃”的枣花酥,递到了对方唇边。
  平王殿下垂着眼,看着他的手,并未动。
  简小世子瞬间福如心至,屁颠屁颠地喂到他嘴里。
  平王殿下这才露出淡淡的笑意。
  某家的兄弟们不约而同地捂起脸,心里默默哀叹着——亲眼看到平王殿下“邀人喂食”的他们,才会真正地被灭口吧?
  简浩见他吃得香,巴巴地看了竹篮一眼,继而又很快把头撇开——不行不行,说好了是做谢礼的,不能吃不能吃。
  简小吃货正在心里做着剧烈的思想斗争,不期然的,一只温热的大手伸到了他面前,手上捏着的是他最爱的玲珑糕。
  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嘴上便“啊唔”一口,吞了下去。
  简小世子眨眨眼,刚刚那是我吗?我做了什么?
  唔……好吃!
  顿时,谢礼什么的,完全忘记了。
  就这样,两个人你喂我一块,我喂你一块,不一会儿便把小半篮的糕点全都吃完了。
  秦渊特意挑的是简浩爱吃的,简浩特意挑得是自己不太喜欢然而觉得平王殿下爱吃的。
  平王殿下嘴里甜得发苦,依旧面不改色。
  简小世子意犹未尽,不太满足地舔了舔嘴巴。
  平王殿下眼中含着淡淡的暖意,揉了揉那头小卷毛,简小世子便老老实实地趴到毯子上,没一会儿,便响起了细细的鼾声。
  秦渊挑了挑眉,这么快就睡着了?
  他伸出手,不由自主地放到那只圆圆的耳朵上,期待着它能变成毛绒绒的样子。
  不期然的,肉肉的圆耳朵动了动,拉长,变尖,穿过层层小卷毛,竖到头顶两侧。
  结合先前翻阅的关于天狼国的记载,秦渊终于验证了自己的猜测。
  毛耳朵出现的契机一是时间,二是心情,三是年龄。
  秦渊猜测,随着简小世子年岁渐长,发生变化的一定不仅仅是耳朵而已。
  至于那句触目惊心的话——天狼血脉,得之可得天下——他并不是很在意。
  此时此刻,头上是浓密的绿叶,脚下是潺潺的流水,身畔趴伏着一只幼狼般的小少年,清风拂过卷卷的发丝,惹得毛绒绒的耳尖微微颤动……
  此情此景,于秦渊而言,是从未有过的岁月静好。
  第38章 端午·调戏
  【你笑起来很好看】
  三个伴读全部考中, 并且取得了十分不错的名次,太子殿下很高兴,于是在一品香摆下饭局,为三人庆祝。
  黎书和安慕西照例先到, 他们要了壶茶水,慢慢喝着等着简浩和秦翔。
  简小世子睡得饱饱的才从府里出来, 带上了小狼崽。
  小狼崽在公主府养了三个多月, 整个大了一圈, 身上也多了肉, 个头到了简浩膝盖的地方。
  简浩骑着小黑马在前面慢慢跑, 小狼崽便在后面跟着,姿态悠闲,毫不费力。
  永安城中很少有这么干净又漂亮的动物在大街上跑来跑去,路上的孩童看到了, 总会指着它兴奋地叫:“狗狗!好看的狗狗!”
  简浩骄傲地扬着下巴,就像被夸的是他自己。
  小狼崽颇有些灵性,成年人若是手痒想摸摸它,必然会惹来那双蓝眼睛冷冰冰的瞪视。
  若对象换成软软糯糯的小孩子,它便一脸享受地蹭蹭对方的小手小脸, 装作十分乖巧的样子——前提, 必须是“可爱”的小孩子才行,如果是那些个毛手毛脚外表邋遢的,得到的肯定是嫌弃的呜呜声以及大大的白眼。
  说起来,小狼崽很少叫, 无论是犬吠还是狼嚎它都很少发出,开心了,生气了,着急了顶多呜呜两声,是以简浩一直没发现它是狼非犬。
  *
  托巴永俊从楼上看到自家表弟带着从他这勾搭走的小狼崽一路招摇过市,不由地笑了起来。
  在永安城的这些天,他有意无意地打听着,也便渐渐知道了这位小表弟的“丰功伟绩”,托巴永俊实在想象不到,安雅姑母会养出一个这样的孩子。
  他看到简浩进了一品香的大门,便从房间里出来,想给对方一个“惊喜”。
  彼时,托巴永俊内里穿一身藕色直裾,外面罩着银色长袍,头发披散着,只在顶上挽了一个小髻,斜斜地插着一根玉簪,更衬得整个人肤白如玉、形神俊美。
  他扶着栏杆,眉眼微扬,一心等着小表弟出现,却不知道,这副样子早就入了某些人的眼。
  秦翔从楼下走上来,不期然看到这么一个大美人,顿时眼睛都直了。
  脚不受控制地走过去,浑身的仪态不自觉地带了出来,太子殿下微笑着说:“这位公子可是迷路了?本、我正好无事,或可带你一程。”
  一出口,便是上位者惯有的不容回拒。
  托巴永俊似笑非笑地看向秦翔,对方眼中的惊艳毫不掩饰。
  托巴永俊笑意加深,这样直白大胆的“登徒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有劳。”他饶有兴味地应道。
  秦翔脸上闪过一丝惊喜,然后又很快镇定下来,“美、公子订的哪间?”
  “天字二号。”托巴永俊干脆地说。
  秦翔心头一喜,他订的是天字一号,大美人是天字二号,是不是很有缘?
  他挨近了些,自然而然地牵住托巴永俊的手,“随我来。”
  托巴永俊的视线在那只比自己还小了一圈的手上滑过,挑了挑眉,但笑不语。
  秦翔牵着美人的手,虽然对方比他还要高半个头,然而太子殿下心里依旧美美的,略激动。
  托巴永俊顶着这样一张脸长到二十五岁,遇到过无数个对他有非分之想的男人女人,然而像这样直白且容易满足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不由地想要逗逗他。
  “到了。”托巴永俊的声音轻轻柔柔,就像带着钩子,“公子不妨进去坐坐?”
  秦翔魂儿都被勾走了,拿眼盯着他,愣愣地点了点头。
  “这些人……”托巴永俊看了后面的太监护卫们一眼,“可不可以在外面等等?”
  秦翔立即点了点头,虎着脸说:“你们在这里等着,不许进去。”
  一众人应了声“是”。
  托巴永俊反手抓住秦翔,另一只手推开门,把人带进去后,又轻轻关上。
  雅致的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秦翔看着近在咫尺的美人,一时间心神荡漾。
  然而,还没等他做什么,托巴永俊突然出手,把他推到墙上,一双棕色的凤眼中满是戏谑。
  秦翔意识到有些不对劲儿,刚要说什么,托巴永俊便贴到他身前,展颜一笑,如春风乍暖,百花齐放。
  秦翔整个人就像喝醉了似的,手软脚软,无力抵抗。
  托巴永俊捏住他的下巴,作势要吻下去。
  就在这时,门哐当一声被推开,后面出现了简小世子神采飞扬的脸,还有一只哈着气的半大狼崽。
  秦翔和托巴永俊依旧维持着身体贴着身体,即将亲吻的姿势。
  简浩眨眨眼,挠挠耳朵,瞬间反应过来,“啊,我走错了!”说完,便好心地替他们关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