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
  明知道王洵在找借口遮掩,高适也不戳破,摇摇头,笑着道:“到了我这里,就不用绷着了。西出阳关无故人,这不还没出阳关呢么?跟我说说最近长安城里发生的事情,隔着几千里地,想打听点儿消息可真不容易!”
  “行!不知道达夫公,高,高大哥想听哪方面的消息!”王洵终于放松了心情,双手捧起面前茶盏,大口大口地喝了个痛快。
  “随便说说吧。”高适端起架在炭火上的白铜茶壶,亲手给王洵把茶盏添满,“人都是贱骨头。在长安时,总觉得长安城太拥挤。等走到了这边,又开始怀念起长安城的热闹来。”
  这个范围给得实在太广,一时间,王洵也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京兆尹王鉷倒了,牵连进了谋反的案子。那时候,不知道高大哥是否还在京师?”
  “我刚刚离开没多久,路上就听说了!与你小子有关系吧,我记得,春天时就是你小子,活捉了王鉷家的刺客!”高适用铜筷子捅了捅火盆中的白炭,令里边的火头烧起来更旺一些,西域不比长安,天冷得厉害。而他如今已经年过半百,身子骨远不如王洵强健。本不该再到边塞来吃这份苦,但心中那份对功业的渴望,却轻易难以冷却。
  “我只是不小心被卷入其中。本以为双方就此各自罢手了,谁料到这里边的水竟然浑得看不见底儿........”话匣子一打开,王洵的心态便越来越轻松起来。一边慢慢喝着茶,一边把当日自己奉命去抓叛贼的经过,以及邢縡等人如何英勇,如何临死之前痛陈时弊的场景,带着几分敬意说了出来。
  “那姓邢的,倒也是个好汉子!就是心眼太实了些!”高适一边听,一边轻轻用手指叩打自己的膝盖。“临死之前还想着把王鉷一家摘出来,谁料到王家哥俩从一开始起,就在利用他!”
  “大伙也是这么说。邢将军死得可惜了!”王洵点点头,小声附和。
  “不是可惜,而是他自己笨,根本分不清形势。”高适突然又开始摇头,叹息着补充,“朝廷的积弊,相信很多人都能看得见。可解决起来,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他打算兵谏,看似快刀斩乱麻。实际上这一刀斩下去,恐怕后果远非他所能控制!”
  这几句话所涉及的层面又太深,王洵只有瞪大眼睛听的份儿。待高适点评完了,才看了对方一眼,很小心地说道:“王鉷死了之后,他手中的大部分权力就归了杨国忠及其爪牙。封大将军也离开的京师,返回安西四镇替高仙芝主持具体事务了!”
  “那也在应该的范围内!”高适皱了下眉头,笑着点评,“杨国忠那厮渴望王鉷手中的权力不是一天两天了。既然能扳倒对方,当然不会在这上面吃亏。李林甫呢,他就任由杨国忠大肆安插党羽?”
  听到杨国忠在对方口中带上了‘那厮’的头衔,王洵心态更加感觉安稳,摇摇头,笑着补充道:“不甘心又能怎样?王鉷是李相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陛下能不起疑心么?我听人说,王鉷死后第二天,李林甫就大病了一场。随后病情时好时坏,对朝中的事情,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原来是这样?”高适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怪不得杨国忠最近手伸得越来越长。原来是已经肆无忌惮!如果李林甫真的一病不起的话,嘶-----”他用力紧了紧身上的皮裘,仿佛无法忍受大漠深处吹来的寒风,“那可就有点儿麻烦了,朝廷已经三十年未经动荡.......”
  “高大哥好像很不喜欢杨国忠?”王洵笑了笑,低声询问。对他来说,李林甫和杨国忠乃一路货色,都是大大的权奸,无论谁在台上,都不会干什么好事。
  “不是不喜!”高适笑着看了王洵一眼,很羡慕对方的年纪。年少就是好,可以懵懵懂懂,可以茫然无知。有的是时间去成长,去琢磨。“李林甫虽然心胸狭窄,但还有本事压得住局面。而杨国忠那厮,当个混混可以,做一国之相,恐怕非社稷之福!”
  见王洵眼中还是有些困惑,他笑了笑,低声补充:“没本事的人爬到高位上,即便兢兢业业,也会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况且杨国忠这人私心甚重,考虑事情时,恐怕总将自己的小家,摆在国家的前面。小子,你这趟西域,恐怕来得不大是时候!这边,也太平不了多久了!”
  “不是时候?”王洵越绕越糊涂,顶着满头雾水重复。
  “皮之不存,毛将焉覆?!”高适端起茶盏,仿佛恨不得其里边装的是一盏酒,“这边,有太多太多的变数。回纥人,铁勒人,突厥人,还有远道而来的大食人,各自都成一股势力!中原若是一直安定,所有势力都会俯首帖耳。说我大唐语言,着我大唐衣衫,以我大唐子民自居。若是中原有事,恐怕这些家伙立刻会跳起来反咬一口!”
  “啊?”如同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冷水,王洵瞪圆了眼睛愣在了当场。他来西域,可不是为了送命来的。本以为在封常清的麾下,可以轻轻松松地打得塞外之敌望风而逃。谁料到西域的局势复杂程度丝毫不亚于长安城内,弄不好,自己小命都得交代于此。
  仿佛猜到王洵心里在想什么,高适忍不住摇头而笑,“小子,念在你今晚陪我喝酒的份上,我送你一句话,有些责任乃男儿与生俱来,逃,是逃不掉的。”
  说罢,也不管王洵听懂听不懂,将手中茶水一饮而尽。
  第三章 阳关 (三 下)
  第三章 阳关 (三 下)
  西域,中原,男儿,责任。整整一夜,王洵都在想高适所说的话。他以前的朋友和长辈们,有人敦促他建功立业,有个教导他纵情享乐,却从没有人如此清楚地告诉他,生活中还有“责任”两个字。
  这两个字是如此沉重,一时间竟压得他辗转反侧。第二天早晨起来跟高适告别,不知不觉顶上了两个老大的黑眼圈。
  “没睡好?”高适见他一脸憔悴,忍不住笑着调侃,“想是我这里床太硬,比不得锦华楼的软榻吧!”
  “不,不是......”王洵被笑得脸上发烫,赶紧轻轻摆手,“我在太累的时候,反而睡不踏实。”
  “那还是不够累!”高适又笑,面孔上带满了促狭之意,“真正累的时候,随便在沙丘背后找个土坑,也能睡上一整天。半夜醒后,抬头四望,周围一圈绿眼睛。狼群不知不觉就围了过来,就等着狼王的号令呢!”
  那种滋味王洵从来没尝试过,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可前往疏勒的路已经走了一半,根本不可能回头。“沙漠里的狼很多么?通常用什么办法对付?”本着多一份准备,就多一份活命机会的原则,他小心翼翼地向对方请教。
  “多!”高适非常坦诚地回应,“越靠近水源,遇到狼群的机会越大。半夜时点起一堆篝火,多少能管点儿用。但要想平安从狼嘴了脱身,关键是不能输了气势。狼这东西跟狗一样,都是势利眼。你表现得越冷静,他越不敢主动攻击你!”
  在群狼环伺之下,保持冷静谈何容易?王洵咧了咧嘴,满脸苦涩。见他被自己吓住了,哥舒翰人忍不住哈哈大笑,“小子,别这么沮丧。狼群一般只攻击落单的人,不会攻击商队,更没胆子主动跟军队开战。在这世界上,最危险的动物不是狼,而是人!狼攻击你,是为了填饱肚子。人如果想害你,往往不需要任何理由!”
  “那是!”王洵继续咧嘴。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高适教给他的东西太多了。与人交往的经验,战场上保命的经验,西域各民族的习俗。谁知道对方从哪里学来了这么多知识,填鸭一般塞过来,令他几乎无法招架。
  “先去添饱了肚子吧。多吃些,进了大漠,再想吃口热乎饭可就难了!”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高适像叮嘱自家晚辈一样叮嘱。事实上,他在心中的确也把王洵当做了自己的晚辈。中原承平日久,肯主动前来西域历练的年青人已经不多了。特别像王洵这种出身于勋贵之家,衣食和前程都不用自己操心的年青人。无论他因为什么而来,能在西域这片土地上生存下去,就等于又给大唐播下了一粒种子。
  三千年生,三千年死,三千年不倒。胡杨树在,丝绸古道就在。大唐子弟在,大唐旌旗就在。
  王洵却不懂得对方心中想法,匆匆吃过了早饭,便开始收拢队伍。待大伙收拾好了行装,赶着马车出了关门,太阳刚好升到头顶,将远处的大漠照得一片金黄。
  “这个给你!”高适将王洵送出三五里,临分手之前,笑着丢给对方一个脏兮兮臭哄哄,从外观上根本分不出是什么东西的包裹,“再往前的路,就需要你自己走了。小心些,沙漠里并不太平。”
  “达夫兄自己也保重,这里毕竟不像长安那么暖和!唉——”王洵笑着伸出胳膊,却被包裹的重量压得双臂迅速下坠,好在他反应够及时,才避免了当众出丑。“这份礼物,可真够分量!里边是什么东西?您不会送我金子吧!”
  “自己看看!”高适笑着一扬下巴,脸上写满了对后生小辈的关爱。
  二人交往的时间并不算长,但彼此却很能说得来。特别是王洵,经历了昨晚和今早的两次长谈,心中已经把对方当做了自己的兄长。带着几分好奇将缠绕在包裹外的皮索慢慢解开,两件叠放在一起的铁家伙立刻露了出来。
  “这是什么东西?”王洵楞了楞,疑问的话脱口而出。他自幼练武,虽然没达到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的地步,但市面上常见的家什至少都能叫上名字来。而今天高适所赠之物,却远远超过了他的见识范围。
  上面那件勉强可以算是面盾牌,大小却只有寻常制式盾牌的三分之一。上圆下尖,像极了一个被压扁了的鸡心。盾面为精钢打造,故意磨去了金属应有光泽,看起来黑漆漆的,非常丑陋。盾牌里侧则衬着一层厚厚的牛皮,摸上去非常柔软。在盾牌内侧正中间,还有一个大大圆环,也是精钢铸成,表面缠绕着一圈皮索,也不知道被多少双手握过,挂满了肮脏的油泥。
  压在盾牌之下的那件,则无论如何都叫不上名字了。光看外观,可能是一把特大号的流星锤,但链子却只有三尺多长,根本不能当暗器使用。而锤头表面也非常怪异,竟然铸了很多锐利的铁三角,黑漆漆放着冷光。锤柄与锤头也不是一个整体,相互分开,靠中间的铁链子锁在了一起。
  “我也不知道该叫它什么?算是链子锤吧!”高适摇摇头,笑着解释,“几个月前灭了一伙沙盗,从一个贼头的随身包裹里找到的。估计是大食那边流传过来的奇门兵刃,沙盗们得到手后却不会用,所以当做宝贝带在了身边。你的膂力甚大,近战时用横刀恐怕未必顺手。不如试试这两件家伙。那个盾牌,可以直接套在左臂上,用来挡箭挡刀。那把链子锤,则握在右手里,使足力气轮圆了,一般人初次遇上,很难招架得住!”
  “嗯!”参照高适的介绍,王洵将盾牌套在了左臂上,右手顺势拎起锤柄。“感觉不错,特别是这把锤子的份量。以前用横刀,总觉得轻飘飘地像拎着根树枝!”
  “试试!”高适笑着鼓励。
  王洵轻轻点头,策马跑开数步,迎着凛冽的寒风轮开手臂。第一下有些生涩,扯回来的锤头差点砸中胯下坐骑。第二下稍好了点儿,但胸前空门大露。第三下,第四下,他慢慢找到了些感觉,将链子锤越轮越快。第七、第八下,相继挥出,隐隐带着风的尖啸。第九下,第十下,第十一下.......,渐渐地,整件兵器化作一道乌光,围着他上下左右不停翻滚。
  “好——!”高适的部属中不乏识货之人,立刻扯开嗓子喝起彩来。方子腾等人紧随其后,不停地用力拍巴掌,“好!好!王校尉,好样的!”
  不愿意在人前过分卖弄,王洵慢慢地收了势子。打着马缓缓跑回,将兵器挂在马鞍下伸手可及之处,然后笑着向高适抱拳,“达夫兄......”
  “再多啰嗦我可生气了!”知道王洵想说什么,高适抢先一步打断,“快滚吧,趁着天色还早。到了疏勒之后,记得托人给我捎个信!”
  “一定!”王洵楞了楞,然后展颜而笑。“哪天回到长安,我再请你喝酒!”
  “一定!”高适将眼睛眯缝起来,轻轻挥手,“前提是你活着回来!记住,别丢咱们中原男人的脸!”他知道把兵器自己送对人了。远处的万里黄沙,跟王洵马鞍下黑漆漆的兵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配上王洵那九尺高的身板,不用交手,气势上就压了敌人一筹。
  “参军大人!”望着王洵一行人的背影越走越远,一个身穿黑色铠甲的武将凑到高适身边,压低了声音提醒,“您真的要放他们走?昨天古力图将军可是说.......!”
  “怎么?难道你想劫留朝廷拨给安西军的辎重?”高适在马背上迅速转头,脸上的表情与一刻钟之前若判两人。“还是你觉得这阳关城,应该换个守将了?”
  “我,我不是那个,那个意思!”黑甲武将不敢与高适的目光相对,垂下眼睑,低声解释,“属下,属下只是觉得,觉得日后哥舒大将军若是追究起来......”
  “哥舒大将军追究起来,自然有高某顶着!”作为哥舒翰的私聘心腹,高适却没有对东主唯命是从的觉悟。冷冰冰地回了一句,再度将面孔扭向远方。
  黑甲武将嘴唇嚅嗫了一下,不敢再多说了。眼前的高参军虽然握起笔来写得一手好诗,掌中握着刀时,杀人却也不含糊。他的前任和雪山脚下那些强盗们就因为小看了这位大诗人,最后落得身首异处。他可不想重蹈别人的覆辙。
  “哥舒大将军会明白高某为什么这样做!”仿佛为了让属下心安,高适放缓了语气,低声解释,目光却依旧盯着黄沙和蓝天之间慢慢消失的人影,“欠杨国忠的人情,哥舒将军随时都可以还,主动权在他自己手里。可如果跟安西军结了仇,主动权就归了别人。马上就起风了,大漠之中,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仇家!”
  “起风了?”黑甲武将皱着眉头远眺。万里瀚海静静的,沙子在阳光下泛着水一样的波纹,哪曾有半点儿变天的迹象?!
  第三章 阳关 (四 上)
  第三章 阳关 (四 上)
  天气很好。没有风,没有云,红彤彤的太阳在大漠的尽头一点点下坠,将人和马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
  才离开阳关半天,王洵就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选这样一条路了。虽然从舆图上看,走阳关,经蒲昌海前往疏勒,路程要比北出玉门,走眼下商旅们常用的伊吾道短了数百里,但舆图上却没说,商旅们为何舍近而求远。
  脚下的路根本不能叫做路,深深浅浅的沙窝子,让人和马每前进一步,都要耗费比先前双倍的力气。数不清的沙丘连绵起伏,刚刚爬过一个,第二个又挡在人面前。大部分沙丘都是孪生兄弟,一样形状,一样颜色,连表面的纹路都别无二至。如果不是在沙丘之间一直能看到前人赶着驼队留下的脚印,大伙几乎要怀疑自己一直在原地绕圈。那样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活活渴死,风干,变成一具具僵尸。
  比疲惫更难捱的事情,是寂寞。一百飞龙禁卫,三百民壮,放在中原任何一座城市中,都是热热闹闹一大堆。可走在无边无际的黄沙上,就变成了一串小蚂蚁。爬动,爬动,慢慢向前爬动,几个时辰下来,印象中早该被甩在身后的废弃烽火台,却依旧近在咫尺。大声喊叫,听不见任何回音。引吭高歌,得不到任何关注。偶尔看见一个热闹的村寨,蒙着面纱的异族少女冲人轻轻招手,快步赶过去,却只能看到无尽黄沙。少女、村寨、水井,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别追了,那是鬼市。”向导老岳见多识广,拦住站在沙丘上瞠目结舌的众人,低声提醒。
  “分明是蜃景!你又满嘴跑舌头!”方子腾还记恨着昨天被对方吓到的仇,瞪了老岳一眼,毫不客气地戳穿。所谓海市蜃楼,传说中都是巨蜃吐气所凝。他所读过为数不多的几本书中,恰恰有相关描述。
  “我的军爷唉!这里连个河沟都没有,哪来的巨蜃啊?”向导老岳摇摇头,拖长了声音反问。“鬼市就是鬼市。屈死的冤魂出来买东西的地方。当年侯君集大将军西征高昌,抓了一百二十万俘虏,回来时带了粮食不够吃,一狠心,就把俘虏全活埋在了沙漠里。”
  “净胡说。活埋一百二十万人,得派多少士卒挖坑?况且大太阳底下,鬼怎么敢出来!”听向导说得活灵活现,伙长老周也加入了聊天队伍。嘴里反驳着前者的话,手却在不知不觉间拉紧了自己的衣领。
  冷。没有风,但寒气却轻而易举地吹透了中间夹了丝绵的外袍。透过皮肤、肌肉、骨头,一直渗进人的心窝子里。
  “沙漠里埋人,还用挖坑么?”向导老岳的声音也低沉起来,隐隐透着阴寒,“把手脚用牛皮索一捆,推进地洼处。一场大风过后,立刻被沙子盖得平平的,保证留不下任何痕迹!”
  这个解释的确可以说得通。此时距离贞观年间还不算太远,侯君集灭高昌古国之后,肆意屠杀俘虏的故事,大伙多少都听说过一些。而沙漠中风暴的威力,众人前几天恰恰也领教过一回。提前躲到一个大沙丘后,用马车围成一个堡垒,人藏于其中,还差点被黄沙给活埋了。如果绑住手脚不准躲避的话,恐怕.......
  一百二十万高昌男女老幼,就埋在自己脚底下的沙窝子中。想想,就令人不寒而栗。偏偏向导老岳没眼色,兀自继续喋喋不休,“要是在人烟稠密处,阎王爷当然不准小鬼们白天出来活动。可这附近方圆百里根本没有人烟,白天和晚上还有什么.......!”
  “闭嘴!”没等他把话说完,有声怒喝从背后传来,吓了所有人一哆嗦。扭头看去,只见王洵手按刀柄,冲着向导老岳怒目而视,“如果你再敢胡言乱语扰我军心的话,我就先把你给埋在沙丘底下。”
  “军爷,瞧,瞧您说的,我,我哪敢呐!”向导老岳又打了冷战,咧开大嘴,讪笑着解释。“我这不是怕大伙走路走得闷么?所以才.......”
  “你只管头前带路。如何鼓舞士气,无须你来操心!”王洵眉头紧锁,冷冰冰地命令。丝毫不顾忌对方的颜面。
  还甭说,如今他板起脸来,的确带上了点儿一军主将的威严。向导老岳不敢再乱对付,咧了下嘴,耷拉着脑袋向队伍最前方走去。
  “老郑,你带两名弟兄,给我盯紧了他。如果他敢再装神弄鬼,就拿鞭子狠狠抽他的嘴巴!”仿佛突然变了性子,王洵的声音听起来冰冷如刀。完全不像前几天那般,对所有人都客客气气。
  “诺。”伙长老郑楞了楞,冲着王洵肃立拱手。
  “老周,你带本伙弟兄到队伍最后边去。如果背后有什么动静的话,及时向我示警!”挥手示意老郑离开,王洵继续发号施令。
  另外一个伙长老周也是满头雾水,犹豫着答应了一声,带领麾下弟兄赶往队尾。紧跟着,王洵又命令方子腾带领几个骑术好的弟兄充当斥候,在队伍左右两侧二里远的位置来回警戒。随即又把几个民壮的头目叫到跟前,对他们面授机宜。
  校尉大人憋疯了。所有被分配到任务的人,都在心里头悄悄地腹诽。万里大漠,除了这支运输辎重的队伍之外,连个其他人的影子都看不见。何必如临大敌般,弄得人心惶惶?
  如果说在哥舒翰的势力范围,这种举动还好理解。毕竟当时大伙心里头也不踏实,总害怕哥舒翰受到杨国忠的指使,替后者杀人灭口。可前几天校尉大人根本没把危险当回事,待到了危机已经解除的时候,偏偏又开始草木皆兵,不是被寂寞的旅程憋疯了,又是为何?
  腹诽归腹诽,众人却轻易不敢违拗王洵的意思。毕竟大伙这辈子能不能平安回到中原,眼下还指望着他。况且沿途几千里路走下来,大伙亲眼目睹了王洵以可以看见的速度,一天天变得成熟,已经慢慢地把他当做了这支队伍的真正主心骨。而不是一个仰仗祖上余荫捞取功名的半大孩子。
  事实证明,王洵的举动还真不是一时兴起。很快,在队伍最后担任警戒的老周就派人送来警讯,有一群苍黄色的野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悄悄地坠在了大伙身后。人停下来,它们也停下来。人继续前进,它们也继续前进。始终保持着二百步左右的距离。
  “甭管它们,除非有人落单儿,否则,狼群不敢主动向咱们发起攻击!”凭着今天早上临时被高适填进肚子里的知识,王洵沉声下令。“保持队形,互相照顾一下,谁也别掉队!”
  “好勒!”有道是将乃三军之胆。虽然王洵年龄未及弱冠,但是,看到他不慌不忙的模样,一干飞龙禁卫顿时也觉得胆壮,扯开嗓子,齐声答应。
  跟在队伍后边的狼群被众人的喊声吓了一跳,居然停了下来,迟疑着不敢继续迈步。伙长老周见此,立刻有了主意,策马跑回王洵身边,低声献计:“不如让大伙一起唱歌,一则能解乏,二来也能壮大气势!”
  “嗯!”王洵犹豫了片刻,笑着答应。
  作为长期驻扎在京师的天子禁军,弟兄们打仗未必在行,在诗歌杂曲方面,却是谁都不含糊。在王洵的组织下,很快,队伍中便响起了粗犷的歌声,“边庭烽火惊,插羽夜征兵。少昊腾金气,文昌动将星。长驱鞮汗北,直指夫人城.......”(注1)
  此诗为隋代诗人薛道衡所做的出塞曲。因为简单易懂,曲调慷慨,所以在军中广为流传。不但大部分飞龙禁卫会唱,片刻后,连民壮当中,都有人小声跟着哼哼起来。整个队伍,士气登时为之一振。
  正如高适今早所说,狼跟狗一样,都是天生的势利眼。看到前方队伍中突然变得豪气干云,愈发不敢贸然靠近。众人听到队尾传来的喜讯,唱得更加卖力,兴起之处,干脆一边走,一边用横刀磕打起了金镫,“绝漠三秋暮,穷阴万里生。寒夜哀笛曲,霜天断鴈声。连旗下鹿塞,叠鼓向龙庭.....”
  刹那间,整个队伍模样大变。疲惫之态一扫而空,隐隐竟然透出几分剽悍之气来。群狼闻之,更加犹豫不绝。勉强在原地观望了片刻,居然耷拉下脑袋,在狼王的带领下灰溜溜地逃了。
  到了此时,队伍已经不再管背后跟的是谁。士卒民壮,彼此唱和,几乎忘记了旅途的劳累,只觉得浑身上下从头到脚一片滚烫。生为大唐男儿,受点苦,受点儿累算什么?凌烟阁上无书生,百战之后方成名。如果能令关心着自己的人和自己所关心的人平安喜乐,哪怕是付出更高代价也是值得。
  “妖云坠虏阵,晕月遶胡营。左贤皆顿颡,单于已系缨。绁马登玄阙,钩鲲临北溟。当知霍骠骑,高第起西京。”歌声越来越高,越来越激越,渐渐地,冲入云霄,响彻已经寂静了数十年的大漠。
  注1:此诗为隋代诗人薛道衡所做的出塞曲。
  第三章 阳关 (四 下)